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(试行)
一、床位:
住院床位总数100至599张
二、科室设置:
(一)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皮肤科、急诊科、重症医学科(ICU)、麻醉科、康复医学科、中医科、传染科,其中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可合并建科,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,辖区内已有传染病医院的,根据当地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》可设传染病隔离病房。
(二)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剂科、医学检验科、病理科、医学影像科(X线诊断、计算机断层扫描(CT)诊断、超声诊断、心电诊断)、手术室、输血科、消毒供应室。
三、人员:
(一)每床至少配备0.88名卫生技术人员;
(二)每床至少配备0.4名护士;
(三)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
(四)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。
四、房屋:
(一)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
(二)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
(三)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
五、设备:
基本设备:
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彩超(二维、三维)
CT(16排以上) 数字X线(DR、CR)
配备的医疗设备能够满足临床诊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。
(二)病房每床单元设备:
床 1张 床垫 1.2条
被子 1.2条 褥子 1.2条
被套 2条 床单 2条
枕芯 2个 枕套 4个
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
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
病员服 2套 床头信号灯1台
(三)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六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七、资金:注册资金至少:500万元;有医疗用房投资:5000万元;
无医疗用房投资:1.2亿元。